通辽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10:52

信息来源:

通辽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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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通辽市审计局网站(https://sjj.tongliao.gov.cn/sjj/index.shtml)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审计局联系(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十楼;联系电话:0475-88369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通辽市审计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渠道,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通辽市政府门户网站、通辽市审计局网站、通辽市审计局档案室等。截至2023年底,在通辽市审计局网站累计发布政务信息72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683篇,政务信息更新29篇,网上调查1篇,已经征集3条,更新网站专栏109次;档案室设在行政中心4号楼二楼216室,由档案人员专门负责提供信息查询,进一步满足并拓宽了社会公众对所需政务信息的查询服务渠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询调阅审计档案资料阅卷102卷(件)。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办理工作。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与申请人联系,明确具体诉求,做好登记。2023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年来,通辽市审计局不断加强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公开,使审计真正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站集约化平台作用,并持续做好内容维护保障工作。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群众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每年市审计局派人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通过听取授课、现场业务交流,审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报告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对重要数据的统计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机关概况信息更新不完整。
    二是专题专栏等内容较少、更新频次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完善了机关简介信息并予以公开,同时对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教育医疗等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对上述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时按要求公开部门基本情况、财务信息、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依法应公开信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