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4-02-05 15:45
信息来源:
通辽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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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就《通辽市破坏林草资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通辽市破坏林草资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讨论稿)》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4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凡户籍在通辽市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在本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即日起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听证代表不超过3名,公民听证代表不超过7名。
(二)本地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农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法律工作者或专家3至5人。
(三)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听证事项内容邀请涉及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日 - 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607室,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0475-6395015。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yjbg@163.com。
报名人应当填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须知
(一)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二)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通辽市通辽市破坏林草资源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严格规范林间种植行为指导意见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听证代表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2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